心情平静一些了, 把事情经过说给大伙听听.
(一):事故发生经过: 本人1月18日AM8:48在深南路自西往东行使至与华强路交汇的十字路口等红灯时,被后面一辆 车追尾(MM驾车,据说是在开小差,没注意是红灯). 倒霉! 对方全责. 等交警判定责任,保险公司拍完照片, 各自开车去找修理厂修车. (二):找修车厂经过: 因为俺是在深圳南山顺和盈现代4S店买的车,一直在那里保养,也是它们的"和行天下 车友会会员(还交了80元入会费用).所以,俺就想: 照顾照顾它们生意吧,又是会员,服务应该 不错的. 车开到JS处,打肇事车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电话"95500",通知他们派人前来再次 核实车辆损坏状况. 1小时后,保险公司人到,处理过程顺利, JS答应23号取车.
对方(肇事方)车辆由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指定到"车公庙"一家修理厂"深圳市日通汽车 维修有限公司"修理,并由这家修理厂代理整个索赔业务. (三): 取车经过: 1月23日(周日): 俺打电话到"顺和盈4S店"询问何时可以拿车,JS回答:车已修好,过 来交钱即可拿车. 我说: 修车费用由对方保险公司委托的修车厂支付,请他们联系对方修车厂(其实 JS早就与他们联络过了,俺事后得知的). 俺又打肇事车主的电话,说俺要取车,请她办理付款事宜. 肇事车主MM说,此事她已 全权委托给"日通修理厂"代为处理,要我自己打电话找修理厂联络. 俺就又打电话给"日通修理厂"的付先生,通知他付款,俺要拿车了.但他要俺自己先 垫付,然后再拿发票,保险公司核价单等相关资料去他们公司拿钱. 俺说:这不可能,哪有要俺 自己先垫付的道理, 俺先付了钱,到时他们再拖着不给怎么办. 总费用是4960元. 那位付先生态度极其恶劣,说:你自己先垫付,要不然拉倒,反正你要来找我的.
1月24日(周一): 没办法,等到24号上午,俺又去到"顺和盈",去拿相关资料,然后再约肇事车主 在"日通修理厂"会合,找"日通"拿钱. 因保险公司的核价单还没到,俺就在"顺和盈"等到12:30,拿着相关资料,去"日通 修理厂"拿钱. 13:20: 俺与"顺和盈"的员工来到"日通修理厂",肇事MM也到了. 将资料交给"日 通"的所谓王经理, 那位王经理一看资料,就说资料不行,说什么照片不清楚(其实根本不需要 照片), 还有损坏的旧件没有交给他(在事前,他根本没有说要把旧件给他,后来与"太平洋保 险公司"确认,旧件日后将由保险公司自己派人前往修理厂收取,与"日通"无关). 再次回到"顺和盈",已是下午3点多了,折腾了俺快2天了,实在火大. 当时JS的人 各忙各的,俺等了将近半个小时,根本没人搭理我,没人为我处理这件事. 实在气愤,俺就在JS大厅发了火,然后终于有人出来处理了, 再次找到旧件,一同送 往"日通",下午4:30再次到达"日通",但据说那位王经理及财务均已外出,要我第二天再来.
当时那个气愤,折腾了一整天,连午饭都没吃,还是这个结果. 再次回到南山"顺和盈",俺要求要取车,维修款由JS第二天自己去找"日通"拿,如 果第二天要俺配合一同前往也可以(因为在"日通修理厂"时,那位王经理态度相当恶劣,说这 事儿和我没关系,我无权找他要钱,应由我找的修理厂即"顺和盈"找他们拿钱.叫我别说话,否 则......,哎,真TMD气愤). 但JS说不行,他们没收到款不可能让我拿车. 交涉了很久,还是不行,要拿车的话,只有俺自己先付款. TNND,这就是他们的服务吗?俺还是他们的会员呢!平时保养啥的都是在他们公司. 出了事故,找他们修理,也是为了照顾他们生意啊!给他们钱赚,结果服务是这样的. 真是岂有此理!!!!!!!!这哪里是服务客户啊????
没办法,只有先回家了,回到家已是晚上7点多了.身心疲惫不堪!
1月25日(周二): 早上9:30再次去到"日通修理厂",交齐它们所要的全部资料,包括其它家根本不 需要的,它们故意刁难我的, 它们再无话说,付钱, 俺拿钱赶到"顺和盈", 交钱拿车走人.
对"顺和盈"彻底失望,拿出圣诞期间原厂赠送的机油票,领出机油,通知JS将我在它 们那里的资料信息删除, 以后不要再发短信,打电话骚扰我. 俺以后是不会到"顺和盈"去保 养维修了. 如此低劣的服务,早晚将会被消费者抛弃!被社会抛弃!!!!
车子脏兮兮的,车内未清洁,车身未打蜡.
经历此事,让人领教到了以下几点: 1. "顺和盈4S店"的"优良"服务,麻烦事都推给客户自己去解决,它们根本不管; 2. "日通修理厂"这类街头小店的有意刁难,其目的无非是想赖着不给钱,如果不是 俺给肇事车主施加压力,有她给"日通"施加压力,可能要钱的时间更长,更艰难. 3. 肇事方的责任感淡薄, 一幅与她无关的样子,说什么她已委托给修理厂了,有事 去找修理厂,不要找她.如过不是俺了解到她的住址及工作单位,她极有可能完全置之不理. 撞了别人的车,还有这样的,对于俺损失的时间及交通费用,连句抱歉的话都没有.处理过程 中和她坐过一次"TAXI",车费还是我给的,她根本连付钱的意思都没有,车一停就下车.什么人 啊??? 4.交通法根本不保障守法公民的利益,受害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反而纵容肇事者, 逍遥得很! 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交通法规吗???
洋洋洒洒写了一大堆.目的只是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经验教训,将无良JS曝光. 以免日后为其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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