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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上海大众POLO1.6三箱手动豪华版车辆,于今年3月23日在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发生单车事故,送盐城滨海大众4S店拆检由太平洋保险公司定损,3月28日盐城滨海大众4S店交付车辆告知已经修好。4月3日车辆高速公路行驶约1500公里后回到上海发现汽车轮胎磨损异常,在上海徐汇大众4S检测证实车辆存有多处影响正常行驶的故障,维修好还需要壹万壹千元,联系上海太平洋保险公司追加索赔金额遭拒绝,理由是修车厂、保险公司、顾客三方已经在保险公司的估损单签字确认,按照估损单修车协议条款第一条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 太平洋保险公司估损单修车协议第一条,修车质量:车辆修复后要保证修理部门符合技术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外观及机械性能基本达到出险前的技术状况。因修理质量所发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因此引发的所有经济纠纷由修理厂方全部负责。 因我车辆现在上海,距离盐城滨海大众4S店往返近千公里,且车辆存有影响正常行驶的故障,所以要求免费在上海市大众4S店进行维修。联系上海大众汽车公司请他们予以协调,一个月后的5月9日上海大众公司售后服务部书面答复不能免费予以维修。并且用了下面一段文字 “维修站是按照保险公司定损单对您车进行的维修并保证维修质量,您在定损单上的签字认可了该次事故的维修范围。修理协议中也明确提到“严格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权限维修,超出部分应当由客户与修理站签订补充协议,委托修理站维修,费用由客户自理 。”据我们了解你当时也并未提出委托。” 顾客将事故车送到4S维修站,本应当保险公司支付维修费进行维修,现在变成顾客自己出钱。“按照保险公司定损单对您车进行的维修并保证维修质量”上海大众公司4S店对整车维修质量的解释居然是仅仅是保证车辆维修部位的质量这样的解释充分暴露了上海大众公司对4S管理存在的问题。“定损单上的签字认可了该次事故的维修范围”,大众公司难道要求每一个去4S维修站的顾客都要具备自己鉴定车辆维修范围的能力???在签订定损单之前,维修站没有告知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权限维修无法实现估损单修车协议第一条关于修车质量约定的内容即车辆修复后外观及机械性能基本达到出险前的技术状况。因此我们也没有提出委托修理,进而认为修车站所讲的车辆已经维修好含义是已经基本达到车辆出险前的技术状况,而没有想到会遗留有影响车辆行驶的故障,因而才会驾驶该故障车辆以随时可能付出生命为代价在高速公路行驶1500余公里。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我们没有在定损单签订之前向保险公司提出合理的维权要求,导致我们错过了维权的时间。因为二者存有直接因果关系。上海大众4S维修站隐瞒车辆维修时发现的故障,告知客户车辆已修好,如果顾客自己没有发现车辆的异常,后果不堪设想。上海大众公司漠视自己的服务质量和顾客的生命安全,对4S店监管不力给顾客造成损失,现在找寻各种借口推卸责任,这就是真实的上海大众真实的大众4S。 诚然我们虽然不应该对所有的上海大众公司4S店予以否定但是4S店素质的参差不齐,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国内在汽车方面的相关规法规制度目前还处于一个补充完善的阶段,上海大众的车去4S维修花钱多,图的就是一个放心,但是今天我们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4S仅仅是加盟店,4S是有独立法人,4S是财务独立核算…. 这还是以前的那个视顾客为上帝,视质量为生命的上海大众公司吗?汽车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讲还是一个相对昂贵的消费品,需要有好的售后服务,希望我的这段文字对要去修车和买车的朋友能起到一点点警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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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上海大众POLO1.6三箱手动豪华版车辆,于今年3月23日在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发生单车事故,送盐城滨海大众4S店拆检由太平洋保险公司定损,3月28日盐城滨海大众4S店交付车辆告知已经修好。4月3日车辆高速公路行驶约1500公里后回到上海发现汽车轮胎磨损异常,在上海徐汇大众4S检测证实车辆存有多处影响正常行驶的故障,维修好还需要壹万壹千元,联系上海太平洋保险公司追加索赔金额遭拒绝,理由是修车厂、保险公司、顾客三方已经在保险公司的估损单签字确认,按照估损单修车协议条款第一条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 太平洋保险公司估损单修车协议第一条,修车质量:车辆修复后要保证修理部门符合技术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外观及机械性能基本达到出险前的技术状况。因修理质量所发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因此引发的所有经济纠纷由修理厂方全部负责。 因我车辆现在上海,距离盐城滨海大众4S店往返近千公里,且车辆存有影响正常行驶的故障,所以要求免费在上海市大众4S店进行维修。联系上海大众汽车公司请他们予以协调,一个月后的5月9日上海大众公司售后服务部书面答复不能免费予以维修。并且用了下面一段文字 “维修站是按照保险公司定损单对您车进行的维修并保证维修质量,您在定损单上的签字认可了该次事故的维修范围。修理协议中也明确提到“严格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权限维修,超出部分应当由客户与修理站签订补充协议,委托修理站维修,费用由客户自理 。”据我们了解你当时也并未提出委托。” 顾客将事故车送到4S维修站,本应当保险公司支付维修费进行维修,现在变成顾客自己出钱。“按照保险公司定损单对您车进行的维修并保证维修质量”上海大众公司4S店对整车维修质量的解释居然是仅仅是保证车辆维修部位的质量这样的解释充分暴露了上海大众公司对4S管理存在的问题。“定损单上的签字认可了该次事故的维修范围”,大众公司难道要求每一个去4S维修站的顾客都要具备自己鉴定车辆维修范围的能力???在签订定损单之前,维修站没有告知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权限维修无法实现估损单修车协议第一条关于修车质量约定的内容即车辆修复后外观及机械性能基本达到出险前的技术状况。因此我们也没有提出委托修理,进而认为修车站所讲的车辆已经维修好含义是已经基本达到车辆出险前的技术状况,而没有想到会遗留有影响车辆行驶的故障,因而才会驾驶该故障车辆以随时可能付出生命为代价在高速公路行驶1500余公里。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我们没有在定损单签订之前向保险公司提出合理的维权要求,导致我们错过了维权的时间。因为二者存有直接因果关系。上海大众4S维修站隐瞒车辆维修时发现的故障,告知客户车辆已修好,如果顾客自己没有发现车辆的异常,后果不堪设想。上海大众公司漠视自己的服务质量和顾客的生命安全,对4S店监管不力给顾客造成损失,现在找寻各种借口推卸责任,这就是真实的上海大众真实的大众4S。 诚然我们虽然不应该对所有的上海大众公司4S店予以否定但是4S店素质的参差不齐,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国内在汽车方面的相关规法规制度目前还处于一个补充完善的阶段,上海大众的车去4S维修花钱多,图的就是一个放心,但是今天我们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4S仅仅是加盟店,4S是有独立法人,4S是财务独立核算…. 这还是以前的那个视顾客为上帝,视质量为生命的上海大众公司吗?汽车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讲还是一个相对昂贵的消费品,需要有好的售后服务,希望我的这段文字对要去修车和买车的朋友能起到一点点警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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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上海大众POLO1.6三箱手动豪华版车辆,于今年3月23日在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发生单车事故,送盐城滨海大众4S店拆检由太平洋保险公司定损,3月28日盐城滨海大众4S店交付车辆告知已经修好。4月3日车辆高速公路行驶约1500公里后回到上海发现汽车轮胎磨损异常,在上海徐汇大众4S检测证实车辆存有多处影响正常行驶的故障,维修好还需要壹万壹千元,联系上海太平洋保险公司追加索赔金额遭拒绝,理由是修车厂、保险公司、顾客三方已经在保险公司的估损单签字确认,按照估损单修车协议条款第一条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 太平洋保险公司估损单修车协议第一条,修车质量:车辆修复后要保证修理部门符合技术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外观及机械性能基本达到出险前的技术状况。因修理质量所发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因此引发的所有经济纠纷由修理厂方全部负责。 因我车辆现在上海,距离盐城滨海大众4S店往返近千公里,且车辆存有影响正常行驶的故障,所以要求免费在上海市大众4S店进行维修。联系上海大众汽车公司请他们予以协调,一个月后的5月9日上海大众公司售后服务部书面答复不能免费予以维修。并且用了下面一段文字 “维修站是按照保险公司定损单对您车进行的维修并保证维修质量,您在定损单上的签字认可了该次事故的维修范围。修理协议中也明确提到“严格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权限维修,超出部分应当由客户与修理站签订补充协议,委托修理站维修,费用由客户自理 。”据我们了解你当时也并未提出委托。” 顾客将事故车送到4S维修站,本应当保险公司支付维修费进行维修,现在变成顾客自己出钱。“按照保险公司定损单对您车进行的维修并保证维修质量”上海大众公司4S店对整车维修质量的解释居然是仅仅是保证车辆维修部位的质量这样的解释充分暴露了上海大众公司对4S管理存在的问题。“定损单上的签字认可了该次事故的维修范围”,大众公司难道要求每一个去4S维修站的顾客都要具备自己鉴定车辆维修范围的能力???在签订定损单之前,维修站没有告知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权限维修无法实现估损单修车协议第一条关于修车质量约定的内容即车辆修复后外观及机械性能基本达到出险前的技术状况。因此我们也没有提出委托修理,进而认为修车站所讲的车辆已经维修好含义是已经基本达到车辆出险前的技术状况,而没有想到会遗留有影响车辆行驶的故障,因而才会驾驶该故障车辆以随时可能付出生命为代价在高速公路行驶1500余公里。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我们没有在定损单签订之前向保险公司提出合理的维权要求,导致我们错过了维权的时间。因为二者存有直接因果关系。上海大众4S维修站隐瞒车辆维修时发现的故障,告知客户车辆已修好,如果顾客自己没有发现车辆的异常,后果不堪设想。上海大众公司漠视自己的服务质量和顾客的生命安全,对4S店监管不力给顾客造成损失,现在找寻各种借口推卸责任,这就是真实的上海大众真实的大众4S。 诚然我们虽然不应该对所有的上海大众公司4S店予以否定但是4S店素质的参差不齐,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国内在汽车方面的相关规法规制度目前还处于一个补充完善的阶段,上海大众的车去4S维修花钱多,图的就是一个放心,但是今天我们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4S仅仅是加盟店,4S是有独立法人,4S是财务独立核算…. 这还是以前的那个视顾客为上帝,视质量为生命的上海大众公司吗?汽车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讲还是一个相对昂贵的消费品,需要有好的售后服务,希望我的这段文字对要去修车和买车的朋友能起到一点点警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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